大件货物出口运输注意事项--象诚大件货物出口部
来源:聚航进口 时间:2020-07-22 01:15:49
大件货物出口运输注意事项--象诚大件货物出口部
托运人在办理货物托运的时候,必须做到向已取得的道路大件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业户或其代理人办理托运;必须在其运单上如实填写大件货物的名称、规格、件数、件重、起运日期和收发货人的地址以及运输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1)托运
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时,必须做到向已取得道路大件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业户或其代理人办理托运;必须在运单上如实填写大件货物的名称、规格、件数、件重、起运日期、收发货人加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托运人还应向运输单位提交货物说明书;必要时应附有外形尺寸的三面视图(以“+”表示重心位置)和计划装载加固等具体意见及要求。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托运或运单填写不明确,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的由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2)承运
①受理。承运人在受理托运时,必须做到根据托运人填写的运单和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查对核实;承运大件货物的级别必须与批准经营的类别相符,不准受理经营类别范围以外的大件货物。凡未按以上规定受理大件货物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的,由承运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按托运人提出的有关资料对货物进行审核,掌握货物的特性及长、宽高度,实际质量,外形特征,重心位置等以便合理选择车型,计算允许装载货物的最大质量,不得超载。并指派专人观察现场道路和交通状况,附近有无电缆、电话线、煤气管道或其它地下建筑物车辆是否能进人现场是否适合装卸、调车等情况。了解运行路线上桥、涵渡口、隧道道路的负荷能力及道路的净空高度。并研究装载和运送办法。
②装卸。大型物件运输的装卸作业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货物的特点和装卸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货物的装卸应尽可能使用适宜的装卸机械。装车时应使货物的全部支承面均匀地、平稳地放置在车辆底板上,以免损坏底板或大梁;对于用重货物为使其质量能均匀地分布在车辆底板上,必须将货物安置在纵横垫木上或相当于起垫木作用的设备上;货物重心应尽量置于车底板纵、横中心交叉点的垂线上,如无可能时,则对其横向位移应严格限制;纵向位移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轴荷分配的技术数据;还应视货物质量、形状、大小、重心高度、车辆和线路、运送速度等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加固措施北保证运输质量。
③运送。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在货物最长、最宽、最高部位悬挂明显的安全标志,日间挂红旗夜间挂红灯,以引起往来车辆的注意。特殊的货物,要有专门车辆在前引路,以便排除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