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越南货物退运回国该如何操作?越南无公司是否可以买单出口?越南出口代理公司
出口到越南的货物如果因质量或货款等原因,需要将其全部或部分退运回国怎么办呢,出口到越南的货物如何退运回国?越南出口没有发货人怎么办?进口清关要不要缴税、退运报关前要不要办理什么特殊的文件呢?有没有越南当地的物流公司可以安排海运到中国港口呢?越南买单出口谁家能做?莫要慌,象诚国际来帮您解决这一系列问题:
一,一般出口货物退运有两种进境方式:
1、免税退运进口
根据海关总署12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2、征税退运进口
免税情况以外的都需要照章征税,征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二,免税退运进口的适用范围:
(一)出口货物一般退运的原因——“因品质或规格原因”
指货物本身存在的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和表面、外观质量)缺陷或者货物的规格、型号、成份、含量、技术指标等,与买卖双方在交易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品质或规格要求不符,也可能是因为不熟悉对方市场以致遭遇贸易壁垒而被要求退货。
如果货物的质量缺陷或规格误差属于合同允许的范围,则不能认为是品质或规格存在问题。所以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详细举证其出口商品不符合国际公约、国家标准或原出口合同中有关品质和规格的要求或约定的材料,而不能将退运原因简单申报为“质量好不好”。因为严格地讲“质量好不好”与“品质规格是否达到要求”并不完全等同。
(二)申请期限要求——“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
这里“1年”的起算期为“出口放行”日期,截止期为货物“复运进境”日期,企业确定时限时切不可将上述两个日期与“申报日期”混淆。
出口退运的货物是先出口后返进口,无需征收进口关税,但是对于海关而言,必须判定进口就是原来出口的货物才能对其免征进口关税。
如此,如果货物出口已超一年,海关一般因为无法判定两批货物的相关性而不接受退运。
(三)申请条件要求——“原状复运进境”
指退运货物复运进境时的货物形态应与原出口时的货物形态一致,不能经过任何加工、修理、改装,但经拆箱、检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一般情况下,退运货物也不能被使用过,但对于只有经过使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的情况除外。
总之,海关在审核确定退运货物是否为“原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若退运进口时的货物状态与原出口状态不一致的要照章征税。
对于只有经过使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的,如退运回来的涉机电产品,如机电产品为二手或已使用过,需要至企业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旧机电进口备案手续,若备案结果强制性装运前检验检疫,请联系企业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在装运港办理强制检验检疫。
三,退运申报资料要求:
1) 原出口报关单证(必须原出口经营单位抬头申报免税退运进口);
2) 货物退回进口报关单证(发票、箱单、申报要素、提单等);
3) 双方退运协议(中英文版,正本,老外签字,中方盖章);
4) 境外官方或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证明存在质量问题);
5) 国税局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6) 退运情况说明,注明质量不符,并且列明质量不符的详细情况;
7) 其他海关认为需提交的资料 如外汇管理类别证明(其实就是外管局企业管理信息查询的截图,证明外汇类别A)。
以上材料,最关键的是质检报告,决定海关是否准予免税退运进口。《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由国税局出具,避免企业既拿出口退税进口还办免税。
四,无单证成品进口的退运
有些产品因为出口方式等问题,造成进口时没有单证,无法按上述方式申报,那只能走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了。
五,无单证货物从越南退运回国如何操作:
1、首先退货原本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对于出口没有超过一年内的货物,保留好原出口报关单据,起运前向
越南中检公司申请起运前检验证明,并向海关打好申请报告待海关审批即可;
2、如果没有原来出口报关文件,那进口清关时必须按一般贸易的方式报关,并正常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没得商量;
3、越南出口报关时如果越南原进口厂商不愿意配合出口报关,没关系,可以找我们聚海国际货运代理,我们在越南胡志明和海防都有办事处,可以提供越南当地出口报关资料以及越南出口买单业务,即遇到越南出口没有发货人,我们也可以全程搞定;
4、在询问货物从越南退运到中国港口物流费用前,必须要提供越南提货地址、出货清单、越南出口联系人、中国清关港口、海关编码、货物功能用作简要说明等;
5、对于中国进口厂商来讲,需要提供装箱单、发票、外贸